![](http://a.nync.com/.jpg!40)
![](http://img.nync.com/u/2019/01/07/b5824718_l.jpg)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19大精神,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,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,着眼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村(社区)长远发展需要,建设一支高素质村级后备干部队伍,逐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,增强村(社区)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,现就我镇选拔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选拔名额
全镇22个村(社区)共选拔36名(具体见附表)。
党员岗位的,必须为党员,先按分数高低录取,同分数的优先较年轻人员。
35岁左右岗位的,年龄不得超37岁(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先按分数高低录取,同分数的优先党员。
非党员岗位的,先按分数高低录取,同分数的优先党员、较年轻人员。
女性岗位的,先按分数高低录取,同分数的优先党员、较年轻人员。
其中,石庆、乾和、排田村的其中1名候任干部须兼备“35岁左右、党员、女性”三项要求中的两项或以上。
二、选拔条件
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主要从本村(社区)致富能手、退伍军人、村(居)民小组长、大学生村官、回乡大学生和其他优秀人员中选拔。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须具备以下八个基本条件:(1)政治素质好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政治立场坚定,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,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(2)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,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;(3)公道正派,作风民主,团结协作,廉洁自律;(4)愿意为村(社区)群众服务,服务改革、服务发展、服务民生、服务群众、服务党员的能力强,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强;(5)勤奋工作,任劳任怨,敢于担当,开拓创新;(6)身体健康,年龄在45周岁以下(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) ;(7)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(“候任社区干部”要求大专以上学历);(8)户籍须在本村(社区),非户籍人员须在本村(社区)居住一年以上,并经过村(居)民会议或村(居)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参加选拔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作选拔:(1)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,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,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,制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;(2)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,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,围堵冲击国家机关,煽动、串联、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《信访条例》的行为;(3)有扰乱公共秩序、妨碍公共安全、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、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行为;(4)有违反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相关规定的行为;(5)被判处刑罚的;(6)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;(7)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,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、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;(8)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与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有夫妻、父母子女、兄弟姐妹关系的;(9)其他不宜选拔为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的情形。
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与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,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审批,从严把关。现任村(居)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需书面声明辞去监委会职务后,方能参加选拔。村(社区)现任计生专干已按现任村干部管理,不再推荐为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。
三、选拔程序
1.推荐人选。采取组织推荐、党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形式进行。组织推荐即镇党委或村(社区)“两委”推荐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;党员群众举荐即党员或群众以个人名义或联名形式向村(社区)党组织推荐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;个人自荐即由本人向镇党委或村(社区)党组织进行自我推荐(报名自公告日起,截止时间为1月22日17时30分;报名登记表可向村(社区)党组织或镇组织办索取;报名时请提供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,相关证件原件由村、社区党组织审核后交还本人)。村(社区)党组织对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初步人选进行资格预审,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,对照选拔条件,经村(社区)班子联席会议研究,按拟配备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职数的 2 倍以上确定推荐人选,并于2018年1月23日前报镇党委。镇党委负责资格初审,征求镇纪委、公安、计生、综治维稳、殡改等部门意见后,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,于1月25日在镇公开栏公示,并由其本人到镇党政办(组织办)领取准考证。
3.组织考试。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考试时间,镇党委负责组织考试、统一公布成绩。采取“笔试、机试(电脑操作)、面试”等形式进行考试,由市、镇纪委全程监督,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%,机试成绩占30%,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确定,按岗位公布考试成绩,确保考试公平公正。各项成绩均按“四舍五入法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,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。
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:2比例要求的,原则上不开考。报考人数达到1:2比例要求,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达到1:2比例要求的,要求该职位考生的分数要达到该镇(街道)进入考察程序考生的平均分以上(含平均分)才能进入考察程序。
笔试时间:2018年1月27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;
考试地点:池洞中学
机试时间:2018年1月27日上午10时40至12时;
机试地点:池洞中学
面试时间:2018年1月27日下午2时开始;
面试地点:池洞中学
4.体检:各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,按招聘人数1︰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。
5.考察人选。经体检合格后,镇党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入户调查、实地考察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人选的政治素质、工作能力、发展潜力和群众认可度进行考察,形成考察使用意见 ( 2018年2月3日前)。
6.确定人选。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,按每个村(社区)应配备名额,由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人选,在村(社区)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为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。
四、工作期限
镇与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签订聘用合同,任期与每届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任期同步,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聘期不得超过两个任期。
五、待遇补贴
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的待遇补贴原则上不低于现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的50%,由茂名、信宜两级财政按照3:7比例承担1000元/人/月,缺额部分由镇村两级统筹解决。鼓励有条件的村(社区)适当提高“候任村(社区)干部”的待遇补贴,但不超过现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待遇补贴的三分之二。因参与农村工作,已相对固定领取其他财政补贴的,从高落实个人补贴,不得重复领取。
六、纪律与监督
本次选拔坚持标准,规范操作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违法违纪等行为,若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行为,一经查实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监督电话:8638291。
七、本公告由池洞镇党委负责解释。
中共信宜市池洞镇委员会
2018年1月17日
附表:
来源:
信宜微资讯